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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类
如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我们公司开发的小区按照规划条件要求要配置社区服务中心等好多个公共服务设施内容,周边的改造刚开始还没有形成气候,按照要求配置感...
问:
如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答: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通过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报审,同时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按工程标段填写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须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一份;(3)项目批文;

(4)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书;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6)中标通知书、招投标备案表原件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7)经鉴证备案的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8)聘请监理的提供监理人员已备案的监理合同及发包通知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

(9)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认定证(武政复﹝2011﹞39号、武政发﹝2012﹞2号);(10)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11)质监、安监通知书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12)资金证明(甲方最近三个月银行流水单或银行付款保函、第三方担保)(《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13)农民工保证金缴纳证明(常州市以外施工企业需要提供);

(14)消防设计备案通知或审核意见复印件;

(15)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16)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原件(由中标建造师亲自到建管处签订);

(17)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凭证复印件(武政办发﹝2016﹞131号)。

备注:以上复印件均需有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必查,其他原件备查。在建筑工程承发包合同审签时需要收取以下费用: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0.72‰(按合同造价计算)(城区范围内施工单位承担:湖塘、牛塘、高新区(前黄)、西太湖)。

问:
我们公司开发的小区按照规划条件要求要配置社区服务中心等好多个公共服务设施内容,周边的改造刚开始还没有形成气候,按照要求配置感觉有些浪费,这些设施可否根据小区规模酌情减少?
答:

按照《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内容依法应当先经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变更的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对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因公共利益需要外,申请变更的内容涉及提高统计率、改变使用性质、降低绿地率、减少必须配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问:
规划窗口代收建设规费的收费标准?
答:

城区项目:

收费类别城区(不含高新区、西太湖、科教城和工业园区)湖塘镇、牛塘镇工业园区科教城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105元/㎡30元/㎡--

垃圾处理费1.5元/㎡--1元/㎡

白蚁防治费8层以下:2.3元/㎡、8层及以上:0.7元/㎡;2.1元/㎡1.5元/㎡

墙体发展基金10元/㎡10元/㎡5元/㎡

散装水泥基金2元/㎡2元/㎡1元/㎡

教育配套费40元/㎡----

备注:高新区、西太湖项目由分别由高新区及西太湖管委会收取相应费用;

乡镇项目:

收费类别乡镇工业园区内工业项目乡镇工业园区外工业项目开发类及其它项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15元/㎡50元/㎡80元/㎡

白蚁防治费2.1元/㎡2.3元/㎡8层以下:2.3元/㎡、8层及以上:0.7元/㎡

墙体发展基金10元/㎡10元/㎡10元/㎡

散装水泥基金2元/㎡2元/㎡2元/㎡

教育配套费----40元/㎡

问:
规划窗口代收规费,有哪几个费用?
答:

按照区文件规定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由武进规划分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代收建设规费,具体代收以下8项费用: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垃圾处理费、白蚁防治费、档案整理编制费、墙体发展基金、散装水泥基金、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教育配套费。

问:
在常州规划网上进行项目注册需要哪些材料,格式有什么要求吗?
答:

项目注册需要材料:

(1)提供在有效期内且有年检记录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2)提供在有效期内且有年检记录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三证合一后可不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注册使用的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在对应上传位置右侧“查看相关”中下载)。

问:
规划手续的办理,怎样在网上操作?
答:

首先登陆“常州规划网www.czghj.gov.cn”,点击进入“常州市规划局电子报批服务平台”进行项目注册。相关窗口人员将对注册信息进行核对,若无问题相关窗口人员将给予注册通过。注册成功后,将收到报建编号,用报建编号、手机号码和动态密码登录报建平台。点击进入“新建服务事项”选择所需报建的类别,根据提示填写相应内容并上传报建材料。

问:
贸易公司如何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答:

(1)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2)在常州市安监局网上申请企业预案备案,取得备案证书;

(3)在常州市安监局网上申请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4)网审通过后带全相关资料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5)受理通过后将资料送各镇安监科现场审核;

(6)审核通过到安监局行政服务科复核发证。

问:
建设单位进行了“环评”是否就可以开工建设?
答: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机构进行“环评”,取得“环评”文本之后,必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即开工建设的行为属于环境违法行为,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问:
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关于工商企业变更登记后的环境管理问题,如果原有企业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重新设立新企业的,可以认定为建设项目,应当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企业如果只是法人代表、企业名称或者股东发生变化,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的,无须报批或者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问:
环评报告能否由业主自行编写?
答: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评单位由业主自行选择,环评文件编制过程是业主和环评单位之间的市场行为协商过程,任何环保行政审批人员不得指定环评单位。环境影响登记表由业主自己填报,也可委托环评单位代填。

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形式?
答: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

问:
为什么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答:

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问: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中竞买人应提交哪些申请文件或办理哪些手续?
答: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④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⑤缴纳竞买保证金;⑥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③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④缴纳竞买保证金;⑤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③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④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⑤缴纳竞买保证金;⑥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③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④缴纳竞买保证金;⑤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附属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由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②联合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③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④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⑤缴纳竞买保证金;⑥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问:
建设危化品原料仓库(自用)项目立项咨询?
答:

在已建成的非化工企业(非化工集中区)厂区空留地内配套建设危化品原料仓库(自用)项目,属化工项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的相关规定,不能在非化工园区投资新建(包括配套)此类项目。

问:
气体分装项目立项有什么要求?
答:

氩气、氦气、氖气、二氧化碳四种工业气体的气体分装项目属化工项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的相关规定,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区,投资额不得低于1亿元。工业气体项目属允许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