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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华侨的暂住登记
类别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320709031000
实施主体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199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 第十三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要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24小时内(农村可在72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
备注
服务业务
业务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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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华侨的暂住登记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