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审批
武进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同意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702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483014133103D4000117021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483014133103D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常州市武进区花园街1号武进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H区07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夏令时下午1:30-5:30 冬令时下午1:3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真实符合法定要求。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申请人基本信息(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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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全保护措施实施方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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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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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审核-决定 1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同意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9-86596807,0519-8631286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9-86310400,0519-12345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行驶人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具体复议受理机构为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
电话0519-88310915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常武路10号(邮政编码213100)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9-81597153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8号(邮政编码213022)
网址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https://lspt.court.gov.cn/;微信公众号:微法院
办理地点
  • 常州市武进区花园街1号武进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H区07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9-86596807,0519-8631286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9-86310400,0519-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