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车辆被扣留后,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处理
武进区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车辆被扣留后,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处理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0901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483014133162G4321009014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483014133162G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武进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东龙路520号武进车管所1号楼一窗通办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非法人企业
  • 受理条件:

    对车辆被扣留后,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处理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不包含依法进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所需的时间。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一百零七条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对车辆被扣留后,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处理是否收费?
答:
不收费
问:
对车辆被扣留后,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处理需要多长时间?
答: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网址www.czsga.gov.cn;电话0519-96122;地址武进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东龙路520号武进车管所1号楼一窗通办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9-81992220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符合条件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利,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投诉、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权利;申请人依法履行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具体复议受理机构为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
电话0519-88310915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常武路10号(邮政编码213100)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9-81597153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8号(邮政编码213022)
网址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s://lspt.court.gov.cn/;微信公众号:微法院
办理地点
  • 武进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东龙路520号武进车管所1号楼一窗通办窗口
咨询方式
  • 网址www.czsga.gov.cn;电话0519-96122;地址武进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东龙路520号武进车管所1号楼一窗通办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9-81992220